请销假
更新时间:2026年9月8日
晚上不住宿舍(夜不归宿)、或者没法参加上课等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,都要提前在企业微信的智慧学工里请假。没走请假流程就无故不在宿舍住的,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,后果很严重,别抱侥幸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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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企业微信,登录学工系统(还没下载企业微信的,先下载,再扫码登录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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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后选择专区服务【日常管理服务】,点击【请销假】,进入请销假申请模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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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”我的请假”中点击【申请】,选择请假类型、填写请假信息,确认无误后点击【保存并提交】,提交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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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晚上不在学校住(夜不归宿)的请假,记得在附件里附上家长知情同意书。
请假时长不同,审批人不一样:
- 1 日以内:由辅导员批准;耽误培养方案规定活动的,还需经任课教师批准。
- 2 日(含 2 日)以上 1 周以内: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(书记)批准;培养方案规定活动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批准。
- 1 周以上:由学院院长(书记)批准,并报教务处、学生处备案。
另外,请假 2 日(含 2 日)以上的,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(书记)会把你的请假情况告知任课教师(活动组织者),审批手续在学院保存备查,保存期 1 年。
请假申请审批通过之后才能销假。假期结束返校后,记得及时销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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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企业微信学工系统的【请销假】模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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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操作项中的【销假申请】,进入销假申请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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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销假信息,点击【保存】按钮保存数据,再点击【提交申请】按钮,提交销假审核。
- 学生宿舍 6:00 开门,23:30 关门。关门后晚归的,要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,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才能进宿舍。可能要晚归的,提前跟辅导员联系,并在智慧学工的请假系统里填好请假,附件一定要符合要求。
-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,一般不得事后补假;请假期满,应及时销假。
- 请假分病假、事假、公假三种:
- 病假: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(本校门诊部或县、市级医院证明;考试期间请病假,必须出示本校门诊部证明并经门诊部主任签章方可生效)。
- 事假:原则上学习期间不得请事假,确因本人或家庭重大事件请假的,需学院核实情况,相关证明材料备查。
- 公假:因参加省、市级及以上重大活动请假的,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。